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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城市优化、放宽蓝黄牌货车禁行政策!卡友们注意

[罗戈导读]​10月30日至11月6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

10月30日至11月6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主要为:

1.广东、山东、浙江、江苏、上海、江西、福建、安徽、云南、辽宁等地进一步优化、放宽城区货车通行政策;

2.广东东莞、山东淄博拟调整货车限行政策,征集意见中!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广东省

1,深圳市龙岗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龙岗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清林路,黄阁路(龙平西路至龙翔大道)、清霞路、清辉路、如意路(盐龙大道辅道至龙岗大道)、龙翔大道(盐龙大道至龙城大道)、龙飞大道(龙岗大道至清霞路)、爱南路(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龙平西路(黄阁路至龙城大道)、龙城大道(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吉祥路(龙平西路至龙岗大道)。

  二、每天7时至24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

  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清林路(含清林路)、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一)区域。

  东起凤凰大道(不含凤凰大道)。西至平湖大街(不含平湖大街),南起隔圳西路(不含隔圳西路)、高原路(不含高原路),北至平龙路(不含平龙路),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路段。

  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园山街道)、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龙岭南路、仙龙路、仙城路、富城路、跨布沙路南岭桥、麓山路。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天鹅路、雅南路、锦龙路。

  五、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大型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张衡路。

  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七、本通告所称大型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本通告对龙岗区部分货车限行道路、时段进行了调整,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施行。

2,东莞(含各镇街园区)拟将全面调整货车限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全市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就《关于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意见征集截止期限:11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方式。收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268号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务指挥中心,收件人:赵警官,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收件邮箱:3069642697@qq.com。

三、意见材料要求

      个人意见请手写签名确认或附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企业意见材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四、咨询电话:0769-22617022。

附件:1.关于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调查问卷二维码(用于第三方评估)

关于调整全市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各镇街(园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决定自XX年XX月XX日起,对各镇街(园区)部分道路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一、限制通行的范围和时间

(一)大城区部分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和东莞大道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3.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4.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景顺路(环城南路辅道至伟民路)、同沙新园商业街(东科路至黄公坑跨线桥)、山湖路(莞长路至绿色路)、余屋商业大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6.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石龙镇

1.裕兴路(东岸大桥至南二桥)、沙头角隧道(石龙镇红棉路至石碣镇民丰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绿化路(石龙头路至红棉路)、兴龙路(源林路至广源南路)、青林路(裕兴路至祥龙路)、环岛路(欧仙路至正龙豪园)、江南路(南二桥桥底至石龙华南大桥)、欧仙路(裕兴路至民强路)、京瓷路(方正路至裕兴路)、水源路(方正路至环岛路南往北方向),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三)虎门镇

1.体育路—滨海湾大道(不含)—金宁路(不含)—连升路—金捷路—太沙路—太新路—长堤路—人民路—体育路连接范围以内及站北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麒麟中路(汇英学校路段)、海战馆路(虎门外语学校路段)、社岗南路(博涌小学路段)、环岛路(纺织学校路段),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四)中堂镇

1.振兴路、中心路、大新围路、中麻路(莞穗路至下马四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南潢路(莞穗路至潢涌裕民路)、滨江大道(合益路口至袁鹤路口),每天4: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五)望牛墩镇

1.龙泉路、金牛路、五福路、绿榕路、泰康路、红棉路、汇源路、宝华路、西富路、镇中路(上合路至南昌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六)石碣镇

1.政文西路(东风南路至石单南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多用途货车除外)及以上货车通行。

2.光明路(崇焕东路至同德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百花路(政文西路至新风中路)、新星路-兴龙路(联滘路至滘源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七)高埗镇

1.莞潢南路,每天4: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2.振兴四横路,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八)麻涌镇

1.沿江东一路、沿江东二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兴华路、古梅路、望海路、南峰路、规划八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规划十二路、规划十三路、麻涌大道(广麻大道至中心大道)、博学路、太步路、新太路、教育路、沿江西一路、沿江西二路、沿江西路、中心大道(麻涌大道至望海路)、漳澎规划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九)长安镇

1.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双龙路-箕岗南路-德政中路-莲峰北路-莲湖路(不含环莞快速出口以西路段)-横中路(不含)-横增路(不含)-太安路(国道228,不含)-莞长路连接范围以内,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沙田镇

1.沙田大道(港口大道至进港北路北往南方向)、站前路、环湖北路(第十中学至站前路)、体育南路、银通路(沿河路至沙田大道)、沙田大桥,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沙田大道(进港北路至港口大道南往北方向)、滨江路(洲尾路口至沙田中心幼儿园)、沿河路(滨江路至港口大道)、工业大道、庄士路、横流南路、穗齐路、湖西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明珠路(沙田大道至环保路),每天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一)道滘镇

1.振兴路、虹南路(水乡大道至厚德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道厚路、粤晖路、南阁东路、小河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十二)洪梅镇

1.商业街、沿河路、小康路、振华路、建设路、环萦路、中兴路、府前路、民广路、丰泰路、庆桦路、丰景路、洪丰路、康泽路、桥东路(洪梅大桥至洪金路)、洪梅大道(疏港大道至商业街路口),每天7: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十三)厚街镇

1.厚街大道(莞太路至港口大道)、东风路、教育路、珊瑚路、振华路、东宝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彩云路、康乐北路、飞翔路、中兴路、新兴路、石角路、惠民路、西元路、菊塘路、福岗路(彩云路至环莞快速)、竹园路(彩云路至环莞快速)、体育路(东宝路至莞太路)、康乐南路(东风路至家具大道)、厚涌路(东宝路至惠民路)、北环路(莞太路至富康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彩虹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十四)大岭山镇

1.莞长路(国道107,不含)-大岭山大道(不含)-建设路-横镇西路-横镇东路-石大路(省道122,不含)-上场路-振华路-莞长路连接范围以内,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五)寮步镇

1.教育路、大坣街、仁和路、明政路、勤政路、香市路(石大路至莞樟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六)大朗镇

1.宏育路、美景中路、松佛路、新园一路、升平北路、怡朗路、新市一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十七)黄江镇

1.环城路、文明路、富海大道、江南路、黄江大道、田心广龙路、锦绣路、教育路、合安三街,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星光路、创星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八)樟木头镇

1.莞樟西路-新兴街-华翠路-莞樟西路(不含)连接范围以内、东城路-柏兴三路-银河北路-柏峰一路-莞樟东路(不含)-东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以及樟木头大道、石新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十九)清溪镇

1.北环路—银坪路—科技路—埔星西路—清溪大道—角岭街—康怡路—荔横路—香芒西路—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罗马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塘厦镇

1.花园街-塘新街-振华街-解放街-翻身街-大岭古街-花园街连接范围以内及迎宾大道(塘安路至塘厦大道)、沿河路、江源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林村环村南路、塘龙中路水霖学校路段(鹿苑路至塘安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一)凤岗镇

1.凤深大道(不含)-中坳路-沿河西一路-玉泉路-凤泉西路-凤凰围一路-康佳路-昌盛路-凤平路-新联路-凤清路(不含)-凤深大道连接范围以内及镇田北路、北园中路、盛联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二)谢岗镇

1.光明北路、广场中路、泰发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广场南路、环城路(莞惠路至广场南路),每天4:00-9:00、11:30-14: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二十三)常平镇

1.新城大道-南城路-公园路-口岸大道-环常北路(不含)-环常西路(不含)-环常南路(不含)-新城大道连接范围以内,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四)桥头镇

1.桥鸿路、长青路、桥光大道(镇政府-供电公司)、桥龙路(长青路至友谊路)、友谊路(桥龙路至桥光大道),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五)横沥镇

1.康乐路(骏马路至北环路)、中山路(天桥路至裕宁中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六)东坑镇

1.东兴路(角社角祥路至横东路)、文阁路(东兴中路至沿河路)、骏发一路(东坑大道至东安路)、东皇步行街,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乐然街、沿河路(市场桥至骏达桥)、凤凰路旭东学校路段(东坑大道至黄麻岭桥)、苏坑一路(东安路至苏坑路口)、东兴东路中心小学路段(新门楼桥至东安路)、黄屋新兴路群英小学路段(东坑大道至黄屋活动之家)、黄屋榕兴路群英小学路段(东坑大道至东兴中路)、丁屋振兴路(东坑大道至丁屋村委会),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3.东兴西路东晋学校路段(兴国中路至角社角祥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七)企石镇

1.湖滨南路、湖滨北路、创业路、黄大仙路、振华路、振兴路、东江大道(金沙大道至建塘路)、宝石路(人民路至江滨路),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八)石排镇

1.里仁路(太和路至龙腾路)、中心路(太和路至石排大道)、太和路(中心路至李横大道),每天4: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公园南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中心路(石排大道至石崇大道)、石兴路(石洲大道至太和路),每天4: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十九)茶山镇

1.彩虹路-文化路-新石大路(省道S122,不含)-卫生路-健康路-爱国路-罗山街-东岳路-茶园路-彩虹路连接范围以内及站前路-茶兴路(站前西路至茶南路)、金山路(茶南路至东山路),每天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2.红峰路、振兴路(茶京路至茶山镇坑口治安队路段)、校前路(第二小学路段)、竹园七巷(第二小学路段),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三十)松山湖高新区

1.迎宾路-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工业南路-工业西路-迎宾路连接范围以内(工业南路、工业西路管制措施见第三点)、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南)-兴园路-科苑路-科苑横路-新城路-环湖路-新竹路-翠竹路-新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以及青田路、南山路、大学路(新城路至石大路)、南朗路、月湖路,每天4: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2.迎宾路(不含)-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不含)-工业北路-工业西路-迎宾路连接范围以内(迎宾路、新城路工业南路以北路段管制措施见第一点,工业北路、工业西路管制措施见第三点),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通行。

3.工业西路、工业北路、工业南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货车通行。

二、附则

(一)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二)专项作业车参照货车管理。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四)本通告中的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本通告中禁行区内的高速公路、国道以及省道除特别注明外,不包含在限行区域内。

(六)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七)本通告自XX年XX月XX日起,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由市公安局颁布,2020年8月25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东公〔2020〕500号)同时废止。由市公安局颁布,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水乡大道(东环路-港口大道段)货运交通管制措施的通行)》(东公〔2020〕186号)第一、二款同时废止。

3,肇庆市调整端州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和端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端州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便利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提高通行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更好助力物流保通保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对端州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

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和封闭货车(含新能源),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道路清障车、邮政运输车、环卫作业车等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二、禁行范围及时间

(一)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1.321国道以南(大冲交通枢纽至大桥路);

2.大冲交通枢纽以西(其中,端州一路大冲交通枢纽至肇庆大桥东侧辅道路段及前村路、砚都大道除外);

3.大桥路以东。

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货车通行。

(二)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1.前进路以西;

2.西江路以东;

3.江滨堤路(羚羊峡至白沙龙母庙)以北;

4.端州路以南。

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中型以上货车通行。

其中,江滨堤路、星湖西路全天24小时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不含皮卡车)通行。

三、限行范围及时间

端州一路、端州七路、端州八路在每天交通高峰时段即7时至9时、11时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重型货车通行,其余时间均可通行。

四、通行路线

根据端州区中心城区路网情况,禁限行的货运车辆南北走向可通行道路如下:

砚都大道(S272)、大桥路(S273)、321国道(肇庆大道)全天24小时允许货运车辆通行。

五、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中重型货车,须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禁限行区临时通行证,或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端州区中心城区4.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禁行绕行的通告》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作废。

山东省

4,东营市调整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

为更好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西五路(含西五路)以东、东八路(不含东八路)以西、北外环(不含北外环)以南、南二路(不含南二路)以北区域。

(二)禁行道路:府前大街(东二路至东四路)、胶州路(黄河路至潍河路)、辽河路(曹州路至沂州路)、胜利大街(府前大街至南二路)、东三路(大渡河路至潍河路)、黄河路(西五路至西一路、东一路至东七路)、东二路(大渡河路至南二路)、淄博路(西五路至太行山路)、济南路(西五路至太行山路)、西四路(南一路至北二路)、西二路(南一路至北二路)、西三路(南二路至北二路)、庐山路(南二路至北二路)、天目山路(南二路至北二路)、北一路(西五路至西一路、东一路至广州路)、东四路(南二路至大渡河路)、康洋路(府前大街至北一路)、南一路(东二路至东四路)、运河路(东二路至沂州路)、莒州路(汾河路至黄河路)、大渡河路(东一路至东四路)。

二、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中型(总质量小于4.5吨)以下载货汽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允许进入限行区域和禁行道路。

(二)中型以上(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载货汽车允许驶入限行区域、横穿禁行道路路口但不得驶入禁行道路的时段如下:夏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4:00至17:30、19:00至22:00,冬季通行时段为8:30至11:00、13:30至16:30、18:30至22:00。

(三)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特殊结构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禁行道路。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5,淄博市临淄区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淄区实际,对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管控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金中路(临淄大道至齐周路,含)、临淄大道(金中路至兴边路,不含) 、临淄大道(兴边路至清田路,含)、清田路(含)、齐周路(金中路至清田路,含)以内合围区域。

(二)限行道路:纬五路(清田路至溡源路)、溡源路南段(纬五路以南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G309齐盛路(雪宫路至皇齐路)、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

(三)禁行区域:G309齐盛路(兴边路至皇齐路,不含)、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不含)、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不含)、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不含)、乙烯路(淄江路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含)、溡源路南段(纬五路以南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不含)、纬五路(溡源路至清田路段,不含)、清田路(不含)、临淄大道西段(清田路至兴边路,不含)、兴边路(不含)以内合围区域。

(四)禁行道路:站前路、遄台路(齐盛路至高铁北站)、齐都路(齐盛路至张皇路段)。

注:G309齐盛路(雪宫路至皇齐路)、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其他车辆限行。兴边路(南沣路至S10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

原铁山路已更名为金中路,原凤凰山路已更名为兴边路,原北齐路已更名为皇齐路。

二、禁限行车辆

(一)禁行车辆: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

(二)限行车辆: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4.5T以上新能源货车。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1.限行区域及路段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行区域及路段禁行时间为每日0时至24时。

2.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轻型货车、4.5T以上新能源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以外,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密闭式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6,淄博市临淄区调整货车禁限行区域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临淄区实际,对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管控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金中路(临淄大道至齐周路,含)、临淄大道(金中路至兴边路,不含) 、临淄大道(兴边路至清田路,含)、清田路(含)、齐周路(金中路至清田路,含)以内合围区域。

(二)限行道路:纬五路(清田路至溡源路)、溡源路南段(纬五路以南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G309齐盛路(雪宫路至皇齐路)、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

(三)禁行区域:G309齐盛路(兴边路至皇齐路,不含)、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不含)、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不含)、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不含)、乙烯路(淄江路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含)、溡源路南段(纬五路以南至齐鲁石化辖区交界处,不含)、纬五路(溡源路至清田路段,不含)、清田路(不含)、临淄大道西段(清田路至兴边路,不含)、兴边路(不含)以内合围区域。

(四)禁行道路:站前路、遄台路(齐盛路至高铁北站)、齐都路(齐盛路至张皇路段)。

注:G309齐盛路(雪宫路至皇齐路)、临淄大道(皇齐路至美陵公司路口)、牛山路东延(美陵公司路口至稷山路)、淄江路(稷山路至乙烯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其他车辆限行。兴边路(南沣路至S10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

原铁山路已更名为金中路,原凤凰山路已更名为兴边路,原北齐路已更名为皇齐路。

二、禁限行车辆

(一)禁行车辆: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

(二)限行车辆: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4.5T以上新能源货车。

三、禁限行管理规定

1.限行区域及路段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行区域及路段禁行时间为每日0时至24时。

2.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轻型货车、4.5T以上新能源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以外,允许驶入禁行区域。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密闭式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

7,烟台市牟平区调整小型货运汽车限行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货物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小型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建筑垃圾运输)汽车通行滨海东路(西郊路—大窑路)、养马岛全境的限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二、非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或厢式载货汽车,除交通高峰期外,不限制通行路段。

交通高峰期(7:00—8:30,16:30—18:30)禁行区域为滨海东路(西郊路—大窑路)、养马岛全境。

三、本通告小型货运汽车包含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实施。

8,烟台市牟平区实施运输车辆限行管理

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市区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牟平区大型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非载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轮式自行机械车)通行管理措施有所调整。

一、除重点路段外,每日23:00至次日凌晨5:00,大型货运车辆不再限制通行。

二、以下区域内道路由全天禁止通行调整为每日23:00至次日凌晨5:00允许通行:

三山大街以南(不含)—西郊路以东(不含北关大街至雷神庙大街,三山大街至新城大街)—雷神庙大街以北(不含)—昆嵛山路以西(不含工商大街至雷神庙大街)

三、以下重点路段全天禁止通行:

西郊路(三山大街至滨海东路路段、自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北关大街(西郊路至昆嵛山路路段)通海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东关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牟山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政府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工商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崔山大街(东关路至通海路路段)新城大街(牟山路至东关路路段)正阳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昆嵛山路(北关大街至工商大街路段)滨海东路区域(鱼鸟河大桥西侧至大窑路路口、养马岛全境)

隆达路(东兴大街至滨海东路)

四、运输建筑渣土车辆、危险品车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辆全天(0:00—24:00)禁止在牟平区内的城区道路通行。

五、涉及民生保障及渣土运输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 2022年10月31日起施行,之前限行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9,泰安市取消青年路灵山大街至岱宗大街段

轻型货车禁行措施

为进一步便利轻型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公通字【2022】17号)等相关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结合泰安市建成区道路实际,现取消轻型货车在青年路灵山大街至岱宗大街段的禁行措施。

取消禁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0时起。

10,10月31日启用!

阳谷新增七处大型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抓拍设施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阳谷交警大队在以下七处路口新增大型货车闯禁区交通违法抓拍设施,自2022年10月31日起对大货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段有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江苏省

11,南通海安市调整市区部分车型限行区域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改善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路网结构变化,决定对海安市区部分车型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迎宾路(不含本路)以西、东海大道(不含本路)以北、如海河以东、环城线(不含本路)以南的围合区域。

二、限制通行时段和车型

核载1吨以上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教练车、三轮摩托车,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通行;

各类拖拉机、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从事广告业务的车辆、工程车辆(重型自卸半挂车、中型自卸半挂车、轻型自卸半挂车、重型自卸全挂车、中型自卸全挂车、轻型自卸全挂车、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中型自卸货车、轻型自卸货车),24小时禁止通行;

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高峰时间段(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本通告发布前的其它有关上述区域限制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12,盱眙县部分路段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侧机动车道

行驶交通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路中、重型货车通行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0时起,在盱眙县部分国省道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理路段

G205盱眙段、G344(马坝立交桥)230KM+300M处至G344(G344与洪武大道路口)254KM处。

二、管理措施

(一)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行驶,严禁占用左侧车道行驶。

(二)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中、重型货车应当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

(三)遇前方道路上有障碍物或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无法通行时,中、重型货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并及时驶回右侧车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的,严格按照现场交警指挥通行。

(四)中、重型货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提前驶入导向车道,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无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应当依次交替通行;转弯时应当停车观察,注意车辆“内轮差”盲区,确保安全后通行。

三、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中、重型货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浙江省

13,台州市调整市区轻型货车通行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和企业生活生产经营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台州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台州交警部门决定调整市区轻型货车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椒江区、台州湾新区

01

禁行区域、路段:疏港大道、开发大道、台州大道、市府大道及教七路、黄海公路、台州大道、椒江南岸江堤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疏港大道、开发大道、台州大道边界道路,含市府大道、教七路边界道路)及市府大道(教七路至内环线一号立交段)。核载1.0吨(含)以上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

调整为: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受限制。其他不变。

02

禁行区域、路段:市府大道、白云山中路、中心大道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边界路段)。核载1.0吨(含)以上轻型货车每天6:00-22:00禁行。

调整为:轻型货车每天6:00-22:00禁行,其中新能源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受限制。其他不变。

03

禁行区域、路段:乌石路(中山西路至S325复线)、中山西路(台州大道至乌石路)。核载1.0吨(含)以上货车每天6:00-22:00禁行。

调整为:轻型(含)以上货车每天6:00-22:00禁行,其中新能源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受限制。其他不变。

黄岩区

 04 

禁行区域: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325省道桔乡大道路口以东路段、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核载1.0吨(含)以上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

调整为: 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受限制。其他不变。

路桥区

 05 

禁行区域:路泽太一级公路、迎宾大道、路院一级公路、财富大道、腾达路、灵山街、拾得路(部分待建)、东环大道、路桥大道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闭合区域边界道路)。核载1.0吨(含)以上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

调整为:轻型货车每天7:00-9:00,16:30-18:30禁行,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不受限制。其他不变。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5日起施行,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4,温州瑞安市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货运车辆行驶路线,提高道路综合通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警大队将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时间进行重新调整,现就调整后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滨江大道(渔都路至瑞湖路,含)以北;G15高速桥下以东;瑞枫公路以南;104国道(瑞枫公路至莘阳大道)、莘阳大道、渔都路以西环线范围内的区域,其中104国道(瑞枫公路-周湖环岛-高架桥)、G15高速瑞安出口至瑞枫公路匝道不限行。

二、限行措施

重型自卸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拖拉机全天禁止通行;重型非自卸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自卸货车(工程运输车)7:00-22:00时禁止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货车禁行区域图

上海市

15,上海市进博会期间部分道路和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据市公安局消息,为确保2022年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于11月1日至10日期间,对本市部分道路和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市民如需驾车通过交通管制区域及道路,请事先了解禁行时间和禁行路段,绕道通行。详见↓

(一)11月1日至11月10日,每日5时至22时,G50沪渝高速(G15沈海高速-S20外环高速)双向禁止载货机动车通行。(二)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沪青平公路-华徐公路-天山西路-华翔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载货机动车和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通行。

(三)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6时至21时,涞港路(崧泽大道-盈港东路)、嘉闵高架路/盈港东路立交华翔路入口及建虹高架路盈港东路出口,除下列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公交运营线路车辆;出租车;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各类进博会车辆证件和《控制区预约停车证》的车辆。

(四)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日8时至19时,崧泽大道-诸光路-盈港东路-涞港路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五)11月5日至11月10日,S26沪常高速入城段(收费站-嘉闵立交)双侧、华翔路(崧泽大道-沪青平公路)西侧、华翔路(崧泽大道-北青公路)东侧以及崧泽大道(蟠臻路-华翔路)南侧设置进博会公交专用道,标注时段内(S26沪常高速入城段7时至10时、15时至19时,其余道路 15时至19时),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六)11月5日(周六)和11月6日(周日),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沪青平公路公交专用道,除公共汽(电)车、正在载人的核定载客人数二十人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江西省

16,上饶市广丰区调整大型汽车时段性通行管控措施

为适应广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切实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广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4年1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县城中心道路实行时段性禁止大型汽车通行的通告》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永丰北大道(不含)——裕丰大道(不含)——655县道(不含)——翠屏路(不含)——芦洲大道(不含)——月兔大道(不含)——铜钹山大道(不含)——桑园路(不含)内部区域为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过境限行车辆可绕行区域外道路。

二、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货运车辆。

四、通行证办理

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通行证办理地点: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兔大道芦林大市场对面)

五、其他

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广丰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17,上高县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根据江西省公安厅发电(赣公明文〔2022〕129号)《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中的工作要求,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自2022年11月11日起,对货车禁行抓拍卡口及禁行时段进行调整,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允许货车于以下卡口进城卸货:第二水厂禁行抓拍卡口、芙蓉路红绿灯(镜山加油站)禁行抓拍卡口、沿江东路与320国道交叉点禁行抓拍卡口、五马加油站禁行抓拍卡口、友谊广场(教堂)禁行抓拍卡口、芙蓉路与翠霞路交叉点禁行抓拍卡口。

2、非进城卸货的货车不允许在通行时间内借道过境通行、长时间停放、乱停乱放。交警大队将对此类进城货车做行车轨迹比对,对违规属实车辆依法处理。

福建省

18,漳平市优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漳平中心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限行道路:

江滨路、和平中路、和平北路、和平南路(漳平大桥至下桂林加油站)、解放路、八一路、景弘路、林昌路、城隍路、景弘支路、福满北路、福满路、西环路、文安路、林隆南路、桂林路(桂林环岛至名仕大厦)、交通岛涵洞、东福大桥(原东坑口大桥)。

二、通行提示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吨)、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不受城区道路限行限制。

(二)中型及以上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需备案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禁行道路开展物流配送运输无需备案办理城区限行通行证(东福大桥除外)。

(四)城市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允许每日夜间时段在城区限行道路内开展物流配送运输,无需备案办理城区限行通行证。各限行道路每日可通行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6:00,江滨路、和平中路、和平北路、和平南路(漳平大桥至下桂林加油站)、解放路、八一路、景弘路、林昌路、城隍路、福满北路、福满路、西环路、文安路、林隆南路、桂林路(桂林环岛至名仕大厦)、交通岛涵洞、东福大桥。如若要在上述限行道路可通行时间段以外的其它时段通行,需备案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特殊通行提示

持有限行通行证的货车每日(除法定节假日外)五个高峰时段禁止通行。高峰时段为:6:30-8:30;11:30-12:30;冬:13:30-14:40(夏:13:30-15:00);16:10-19:00;20:00-23:00。

四、自本通告执行之日起,原《关于中心城区1.5吨以上载货汽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废止。以上规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违反本通告内容的相关驾驶人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19,三明市建宁县城区道路货车限时通行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建宁城区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禁限行区域:

建宁县濉溪镇溪口桥、万安桥、水南桥以内城区区域,以及黄舟坊南路至河南东路,东山北路、容四北路、水南街、荷花西路、江滨南路以内区域。

禁限行车型:

中重型货车、挂车(不含6米以内、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不含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

禁限行时间:

晚上23时至次日7时前允许所有车辆通行,其他时段禁限行车辆进城需进行审批。获得进城许可的车辆除高峰时段(上午7:00-8:10,11:45—12:15;下午14:45—15:15、17:45—18:15(6月1日至10月1日夏令时)/14:15-14:45/17:15-17:45(10月1日至5月31日冬令时)外,其他时段均可通行。

审批材料:

申请表、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运输任务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绕行措施:

1.宁化、明溪驶往江西南丰、广昌方向的禁限行车型直接经长吉路段沿纵八线至溪口往江西南丰、广昌。

2.江西南丰、广昌驶往宁化、明溪方向的禁限行货车从溪口红绿灯右转至长吉往宁化、明溪。

处罚情况:

对违反禁限行措施有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货车进城或绕行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谨慎驾驶、文明安全行车。

20,进一步优化连城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同时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连城县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

1.北大路全段(自西环路法院路口至步行街观景路口);

2.莲中南路全段(自北大路莲中路口至江林路路口);

3.莲北大道(自北大路莲中路口至西环路路口);

4.连文路(自江坊红绿灯路口至新兴村广电网络公司路口);

5.连宁南路(自农行路口至大榕树环岛);

6.观景路全段(自江坊红绿灯路口至大坪村村道口)。

二、通行提示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车长小于6米,总质量小于4.5吨)、新能源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不受城区道路限行限制;

(二)中型及以上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需备案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禁行道路开展物流配送运输无需备案办理城区限行通行证;

(四)各限行道路每日可通行时段每日22:00至次日6:00。如若要在上述限行道路可通行时间段以外的其它时段通行,需备案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特殊通行提示

     持有限行通行证的货车每日(除法定节假日外)四个高峰时段禁止通行。四个高峰时段为:

7:00-8:30;

11:30-12:30;

14:30-15:30(冬、春:14:00-15:00);

17:00-19:00

四、限行车辆管控方式

     在限行时段内,限行车辆因生产、建设等临时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限行路段行驶的,应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e龙岩”网上报备完成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限行车辆行经限行路段路口时可以穿行。

安徽省

21,六安市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过境

中重型黄牌货车禁限行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过境中重型黄牌货车禁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

过境的各类中型、重型黄牌货车。

二、禁限行路段

G312国道六安城区段,具体西起G35济广高速六安西高速道口,东至六安与合肥交界处。

三、禁限行时间

1、自2022年11月1日起,G312国道六安城区路段6:00-23:00禁止驶入,23:00至次日6:00可以通行。

2、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时间进入禁限行路段通行的中重型黄牌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

四、分流绕行路线

根据六安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国省主干公路路网情况,禁限行的过境中重型黄牌货车可通过以下路线分流绕行:

(一)西/北←→东(河南/金寨/叶集/霍邱←→合肥方向)

1、往:经G312与G105姚李路口向南分流,经(新)G105姚李至骆家庵段,后向东沿S329合六南通道往合肥方向。 

返:合肥方向沿S329合六南通道向西,于骆家庵处向北经G105、G312等返河南、叶集、金寨、霍邱方向。

2、往:经G40沪陕高速姚李道口、叶集道口、大顾店道口上高速分流,向东沿G40沪陕高速往合肥方向。

返:合肥方向沿G40沪陕高速向西,经G40沪陕高速姚李道口、叶集道口、大顾店道口下高速分流绕行。

3、往:经G35济广高速六安西道口上高速分流,向北经G35济广高速、G40沪陕高速往合肥方向。返:合肥方向沿G40沪陕高速向西,经徐集互通沿G35济广高速向南,从六安西道口下高速沿G312向西分流绕行。

4、往:待在建S244省道徐集至分路口段建成通车后,可经G312与S244省道交口往北,经G40沪陕高速徐集道口上G40沪陕高速,向东沿G40沪陕高速往合肥方向。返:待在建S244省道徐集至分路口段建成通车后,合肥方向沿G40沪陕高速向西,下徐集道口经S244省道等道路分流绕行。

(二)西/北←→南(河南/金寨/叶集/霍邱←→霍山、舒城方向)5、往:经G312与G105姚李路口向南分流,经(新)G105姚李至骆家庵段,后向东沿S329合六南通道至戚桥路口右转往霍山方向。

返:霍山方向沿G105国道在戚桥互通上S329合六南通道,向西往金寨、叶集方向或经G105姚李至骆家庵段向北分流绕行。

6、往:经G312与G105姚李路口向南分流,经(新)G105姚李至骆家庵段,后向东沿S329合六南通道至G237国道路口右转往舒城方向。返:舒城方向G237国道上S329合六南通道,向西往金寨、叶集方向或经G105姚李至骆家庵段向北分流绕行。

(三)南←→东(裕安、霍山、金安←→合肥方向)7、往:裕安、霍山方向经G105国道戚桥路口右转上S329合六南通往东,金安方向经六毛路(S240省道)、G237国道右转上S329合六南通道往合肥方向。返:沿S329合六南通道向西,经G237国道、六毛路(S240省道)、G105国道等道路往金安、霍山、裕安方向分流绕行。

(四)中→东(城区→合肥方向)8、城区西北片区经天堂寨路、寿春路、迎宾大道等道路往城北方向,经G40沪陕高速、S325等道路分流绕行。

9、城区东片区经新阳大道、S440省道等道路往南上S329合六南通道往合肥方向。

10、城区东片区沿新建G237国道东桥至寿春路段(在建)、S240省道向北,经G40沪陕高速东桥道口(在建)上G40沪陕高速往合肥方向。

11、城区中南片区经磨子潭路城南段、梅山南路南山段、迎宾大道向南,经S329合六南通道等道路分流绕行。

辽宁省

22,鞍山市调整主城区货车限行

为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对我市便利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能源轻型和新能源微型载货汽车及皮卡车的限行措施    

取消对新能源轻型和新能源微型载货汽车以及皮卡车的禁行限制,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力。

二、轻型和微型的载货汽车(不含新能源车辆、工程物资材料运输车辆、自卸低速货车)的限行措施    

1、24小时限行路段:

千山路(铁西九道街—鞍千路)路段、胜利广场、胜利路(民生东路—和平路)路段、二一九路、五一路、前进路、站前街(中华路—建国大道)路段、工农街(中华路—建国大道)路段、青年街(中华路—铁东一道街)路段、东山街(中华路—铁东一道街)路段、铁东一道街(民生东路—五一路)、铁东二道街(民生东路—钢城街)路段、铁东三道街(前进路—钢城街)路段、铁东五道街(新华街—民生东路)路段、铁东六道街、新华街(中华路—铁东三道街)路段。     

2、高峰期限行要求:

(1)限行时间:7:00——8:30、16:30——18:30。

(2)限行区域:24小时限行路段以外,以建设大道(四达路至鞍腾路路段,不含该路段)、解放西路(建设大道至兴盛南路路段、不含)、兴盛南路(不含)、南三环(不含)、东环(不含)、鞍钢南外墙和东外墙合围区域以内为高峰期限行区域。     

3、限行规定:在限行时间及限行路段内,凡涉及菜篮子、民生运输、公共服务领域等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驶入“限行路段”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交管局管理部门按要求提出申请,取得许可后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行驶。     

4、本《通告》中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具体包含车型如下:轻型厢式货车、轻型普通货车、轻型罐式货车、轻型封闭货车、轻型平板货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普通货车、微型封闭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罐式货车、微型仓栅式货车、微型特殊结构货车、微型车辆运输车、微型多用途货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云南省

23,昆明市继续对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车辆限行

为进一步优化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营造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继续对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

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至2023年4月30日,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全天24小时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

除上述区域及道路外,昆明市主城区其他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第二阶段)》为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4,会泽县发布九类车辆限时进入中心城区

为有效缓解会泽城区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提升人居环境和名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会泽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九类车辆实行限时进入中心城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通行车型

(一)重、中型货运车辆;

(二)轻、微型货运车辆(皮卡车除外);

(三)低速载货汽车;

(四)拖拉机;

(五)三轮客货运车辆;

(六)畜力车;

(七)9座以上非营运客运车辆;

(八)营运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九)其他需要禁行的车辆(混泥土搅拌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辆等)。

二、限时通行区域和绕行线路

(一)限时通行区域及道路

瑞祥路(翠屏直街路口至抚军街路口)以南(不含)、抚军街(瑞祥路路口至灵璧路路口)以东(不含)、灵璧路(钟屏路仙龙潭路口至抚军街路口)以北(不含)、翠屏直街以西(含),通宝路(会烟街下段路口至抚军街路口)。限时通行区域根据城市道路发展适时调整。

(二)绕行线路

限时通行的九类车辆可选择瑞祥路、抚军街、灵璧路、会烟街绕行。

三、限行时段

每天8时至22时禁止驶入中心城区。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车辆在限行时段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中心城区的,必须到会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办理入城通行证,并按照批准时段、路线通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二)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会泽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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