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
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和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以发布。
《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进(过)境旅客、进境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自境外进入边民互市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随身携带或分离托运,以及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0日
新版公告内容变化主要有四方面|
■ 一是实施目的新增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保护生态安全”;
■ 二是政策依据新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三是新增和明确了适用范围,“进(过)境旅客、进境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自境外进入边民互市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随身携带或分离托运,以及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 四是新增了《名录》调整发布机制,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关税245%时代自救指南:华强北极限交付、比亚迪出海、京东2000亿支持出口转内销、云途加收报关费、燕文预收关税保证金……
1474 阅读带你深度解析3种供应链库存控制策略:VOI、VMI、JMI,你都了解吗?
1180 阅读京东物流酒水仓正式运营
1034 阅读送外卖和送快递,物流兄弟怎么选?
963 阅读顺丰控股等成立供应链管理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905 阅读骨灰级物流人分享的库存品位分析
912 阅读快运网点蜕变:做云仓、盈利大增、冲刺亿元营收
897 阅读三大空运巨头宣布推出全球货运联合业务
805 阅读普洛斯中国发布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新经济引擎 高质量发展
834 阅读中国电商海外“破圈”,菜鸟海外仓“绿通”助力跨境商家突破第二增长曲线
739 阅读